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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东局出台关于通用航空包机业务的相关规定

2018-12-05 12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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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发布文件,要求通航企业在开展通用航空包机飞行业务时,做好相关工作。


通报称,近期民航局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发现,有通航公司的包机业务通过OTA销售通航包机业务的多余座位,并夸大宣传为“定期航班”、“固定航线”。


为了不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,在媒体上产生不良反映,现要求通航企业在开展通用航空包机飞行业务时,做好以下工作:


1.在没有经过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,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包机业务的空余座位;


2.在销售宣传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空余座位时,必须有与正常航班明显区别的提示,不得出现“定期航班”、“固定航线”等性质的字眼;


3.要对合同的协作方做好民航法规的宣传工作,在对方作包机航班宣传时,不出现夸大宣传,不使用“定期航班”、“固定航线”等性质的字眼。



内容源于民航资源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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